11月16日,省食藥監局公布了今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,在接受抽檢的糧食及糧食制品、酒類、豆類及其制品等15類食品、541批次樣品中,530批次食品抽檢合格,11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,而在不合格的11批次中就有9批次來自于川酒產品。
數據顯示,本次抽檢糧食及糧食制品128批次,不合格樣品1批次,為仁壽縣益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糖鍋盔金黃色葡萄球菌超標;水產及水產制品9批次,不合格1批次,成都采陽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椒味愛吃魷魚揮發性鹽基氮超標;蛋及蛋制品17批次、蔬菜及其制品61批次、水果及其制品12批次、食糖3批次、茶葉及其相關制品/咖啡21批次、糖果及可可制品8批次、豆類及其制品72批次、蜂產品7批次、冷凍飲品3批次、罐頭8批次、乳制品20批次、餐飲食品13批次,均全部合格。而屬于本次抽檢不合格重災區的是川酒,共159批次,不合格9批次,其中有四川瀘州名窖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氿城牌貴賓酒、江油市詩鄉蜀宴酒廠生產的金罐罐酒等6批次,不合格原因為“檢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環己基氨基磺酸鈉(甜蜜素)”。
省食藥監局表示,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,該局已要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的規定,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、停售、召回等措施,并及時上報核查處置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