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9日,人民刊登,公車改革的經濟賬:有官員稱車補這么低不出差了,由此可見,自從中央發布了關于公車改革的一系列規定之后,各地區也陸續暴露出一連串問題,而有的官員稱車補很低,連每月的出差費都不夠就不出差了,細想而知,這部分官員根本沒有理解“車改”的真正目的,將“車改”與“出差”混為一談。(7月29日)
2013年中央本級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執行數為71.54億元,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2.53億元,占到“三公”經費的近六成。而從中央到省、市、鄉,巨大的公車開支從側面反映出車輪上的浪費和腐敗。而實施公車改革方案后,可以節約1/3的公車費用,最高可節約1500億元。不得說“車改”一舉,謂之兩得。一得,納稅人的錢不再供養車輪上變相的浪費和腐敗,可以多做利國利民的民生工程;二得,有效的防止官員以權謀私,打消了官員高高在上的形象,是這次走群眾路線的親民之舉。
而事物總是具有兩面性,“車改”也不例外,反對的聲音也漸漸想起,有的官員將“車改”與“出差”混為一談,而改革方案明確表示,“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要與差旅費保障范圍搞好銜接,對邊遠地區和交通不便地區,要做好遠距離公務出行的差旅費保障”。完全區別了“車改”與“出差”。有的市長、縣長、鄉鎮長“一把手”可反對,對于這種反對,我們實行用雙向選擇,要么實施車改拿補貼,要么保留公車。用這種贖買的方式,讓他們有一個雙向選擇。對于實施車改,減少一般性的公務用車已經是一個大的跨越了。
說到底,公車改革利大于弊,不過要想真正將建議了20年未實施的車改落實到實處,還需要中央下大力氣,而從目前來看,“公車改革,中央先行”的舉措來看,中央是有決心和毅力做好這件事的,這樣一來,我仿佛看見了一支純潔的公務員隊伍正在茁壯成長。(文/楊小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