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新方案,我國將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干部用車,取消一般公務用車。普通公務出行社會化,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。司局級每月補貼1300元、處級800元、科級及以下500元。地方補貼標準不得高于上述標準的130%,邊疆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標準不得高于150%。(7月29日人民網)
在任何一項改革出爐時,都會觸碰到每一個人的神經,都會產生不同的聲音。而改革是推動社會進步的舉措,是循序漸進的過程,即或有些陣痛,也終將被時間消融。公車改革更是人們關注的熱點、討論的焦點。新的車改方案出爐后將帶來哪些新變化?補貼多少合適?各地“一把手”是否保留用車?如何規避既拿補貼又坐公車現象的出現?影響農村工作嗎?等問題層出不窮,許多問題確實值得考慮和研究。
筆者認為,公車改革,首先應該體現一個“公”字。體現了“公”,即公平、公正、公開,就不會有太多的問題、矛盾和不滿。公開,就是要將各地按照中央規定改革的結果公布于眾。讓所有干部、群眾知曉、監督,并提出更加合理的意見和建議,進一步完善改革方案,使其更趨規范、合理。公平,就是要讓更多的人分享改革的成果,而不是讓他們只有“忿忿不平”。公平,并不是人人絕對平等,車改公務交通補貼都拿一樣多,這樣反而不公了。比如,出差、下鄉多的部門和單位,就該適當提高;邊遠地區和鄉鎮,就該適當提高;特殊行業、人員,就該適當提高。公正,就是要在公平的基礎上,“一碗水再端平”。也就是再平衡,不能完全按級別一刀切。例如,同是科級干部,有的基本不需要出差和下鄉,這樣的單位補助就可以適當低些。總之,改革體現了“公平、公正、公開”這“三公”,就會讓“三公”經費徹底降下來。
體現了“公”,就不應該有“私”,也不應該“公”、“私”并存。即“一把手”也要納入改革,否則,將產生新的不公。一項好的制度還怎么貫徹?公車改革在體現“公”字的同時,監督機制也必須跟上,體制內和體制外的監督都應規范、有力。有了良好的監督機制,有了“一把手”帶頭,公車改革才能真正體現一個“公”字,才能確保改革的順利進行。